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在我区定点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住院和门诊医疗费实现即时联网结算,报销流程进一步简化,减轻了生育职工垫付资金压力。
目前,我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为市立医院、联合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凡在我区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已婚育龄妇女,选择在以上3家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持相关证件在区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领取备案表,出院时医疗费即时结算;在其它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其住院(门诊)医疗费需先行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据了解,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并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其生育待遇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今年1至9月份,区人社局共为469名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569万元。
来源:德州新闻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