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原则同意了《哈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哈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哈市提出,至2015年,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同时提高自然分娩率,剖宫产率降低。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上升。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3%以上。提高妇女生育保障水平,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工企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符合救助条件的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新农合未报销部分,再救助50%。
哈市提出,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对被拐骗、买卖儿童解救率达到100%。
为此,哈市将扩大妇女就业渠道,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