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均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之中。
温馨提示: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不能报销,如超生产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
2.参保人未婚流产产生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
3.男性参保人所缴纳生育保险只可用于节育手术报销,不能用于妻子生育报销。
产检费用报销材料
1、收费收据(收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3、深圳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4、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验原件)
7、银行卡限深圳开户的四大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8、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于一张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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