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医保中心有关人员就市民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生二孩仍可享受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按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
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员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就可以再次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时,还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男职工这样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一次性的,除了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外,还包括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流产产假期间的津贴。甚至参保女职工退休后,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石家庄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本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也就是说,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报销;也可以是参保女职工配偶享受待遇,如计划生育费用报销等。
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的,用人单位及时凭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收据等,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