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这家公司打工6年了,2012年生了个女儿。我们夫妻俩都是农民户口,生女儿时有享受到
生育险。
最近收到
社保中心寄给我的信,我看到
生育保险那栏没有再缴款了。请问如果我生二孩,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什么证件都有,那我能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吗?我应该要求公司再次帮我买生育险吗?
答:只要符合二孩政策,持有准生证的都可以正常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根据职责分工,
医保局负责参保人的医疗待遇问题,只要您生育险参保满一年以上,符合计生政策,怀孕16周后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凭证,可报销产检、分娩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