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我市对生育保险费率作出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随后出台相关规定,将我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了生育保险范畴,涉及人数超过1000万。员工累计参保满一年后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凭社保卡在我市任何一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母婴医疗服务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记账。按照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此次下调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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