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二孩的妈妈们看过来!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允许补缴啦!凡参保职工一次性补齐中断缴费部分,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民张女士今年38岁,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她想再生个孩子,给大宝做个伴。孕检时,她突然想到7年前生大宝时,孕检以及生育时的很多费用都能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然而,3年前她从原公司辞职后,没想到自己还会生小孩,便没再缴纳生育保险,张女士犯起了嘀咕:不知自己还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次生育保险补缴政策规定,允许参保职工一次性补齐中断缴费部分,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补缴基数为补缴当年全市社会保险费平均缴费基数(4371。63元),补缴费率按照历年生育保险费率执行。参保职工补缴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及相关生育待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也就是说,只要张女士补缴了从3年前停止缴费到目前的生育保险费,并且继续连续缴费至分娩,便可视同连续缴费,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后的发生的孕检等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均可报销,但按照规定,补齐生育保险之前发生的费用不可报销。
“此次补缴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二孩政策的配套。按照原本的规定,男满45周岁、女满35周岁者可自愿选择缴纳或不缴纳生育保险,因此不少女性在生育完一孩后都中止了缴纳生育保险,而当她们想要生育二孩时便面临着生育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问题。补缴政策出台,将保障女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挂牌:■政策解读
参保职工和居民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和居民符合生育政策且分娩时已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孕期检查费及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
在参保地孕检和生育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确诊怀孕后,持计划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所选的定点医院办理孕检备案;经定点医院备案后,按规定享受孕检待遇。生育时,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所选的定点医院办理生育备案;经定点医院备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在参保地外孕检和生育的,分娩之后,持身份证、准生证、社保卡(银行卡)、出生证明、孕期检查发票、生育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审核报销。难产的还需增加医院出具的难产证明以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保职工和城镇居民需要在我市范围内异地生育或孕检怎么办
市级统筹后,参保职工和参保城镇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012年8月1日起,个人应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手术或治疗(之前需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享受免费检查、免费生育、免费手术。
短信微播报
自2016年开始,档案托管人员缴纳社保费,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及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其集中缴费期均为1到4月份,市社保服务中心提示您,务于4月底前缴费,以免因免责期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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