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生育保险该如何报销呢?据深圳市社保局消息,即日起,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在市社保局官网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也可于中旬以后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今起可申请报销
昨日,深圳市社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自2016年3月起,深圳市生育保险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并且可以不分参保地点和户籍所在地,全市所有社保网点均可办理。
根据去年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本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可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员工生育津贴可申请生育基金支付。3月1日起,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参保人可在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生育津贴的申领工作将于3月中旬正式开展。
报销全面实行同城通办
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我市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参保归属哪个区,可以到自己方便的任何一个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https://e.szsi.gov.cn/siservice/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参保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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