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
生育保险报销怎么报?很多人对生育保险都不熟悉,认为在哪里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就要在哪里住院才能给予报销,其实在外地生育也是可以报销的。参保人在外地因病急诊住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回
社保缴纳地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
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并且在办理生育
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案例:
在异地生育孩子的住院医疗费能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生育金报销金额标准是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
1、分娩当月,用人单位有正常缴交
医保费用,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提供单位的产假证明及相关材料回厦门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医疗费的审核。具体享受的
医疗保险待遇,请您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mhrss.gov.cn)—社会保障—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2012年度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划拨与待遇”(按外来人员身份参保)、“2012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对照表”(按本市人员身份参保/外来管理技术人员身份参保)上有详细说明。请根据您的参保身份去查看相应的医保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及申领的手续,请您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指南——生育保险—“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上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