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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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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文要求进一步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文要求进一步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记者昨日分别从省、市两级人社部门获悉,目前广州生育保险基金结余为7亿~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5个月但不足6个月,因此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暂未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仍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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