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终于落地,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订通过,新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育龄夫妻关注的婚育假期、独生子女待遇等问题,新条例均给出了明确答案。
广东省新的人口计生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尽管目前广州市具体的操作程序仍有待完善,但大的政策方向不变。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规定,2016年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若已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尚未作出处理的,则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市民普遍关心的独生子女奖励优待问题,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处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居民,原来享受的政策不变;而自新政颁布实施后仍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则不再享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据了解,新条例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焦点问答:
1.生育二孩无需再审批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孩子还要不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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