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文件内容(详见附件内容),自2012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D
银行信息港解读:
看到了么,不是个人
社保缴纳基数,而是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即平均社保缴纳基数)。
是不是有mm开始嘀咕了,要是单位平均工资比我的高还好,要是比我的低呢?
放心,还有这条规定:生育津贴如果低于本人的工资,单位是需要补差额的;
如果发放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单位是不得扣除差额的,应如数发放。只要单位规矩,你肯定吃不了亏,说不定还可以占便宜呢。
小编有个朋友在四大当前台,她月薪只有五六千,但四大平均工资高啊,所以她生娃后,产假工资按照单位平均工资发放的,一个月1.5w+,发四个多月!这姑娘美的,计划再来个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