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菏泽生育保险待遇怎么样,菏泽生育保险怎么办理,菏泽生育保险如何发放?下面小编为你提供菏泽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菏泽生育保险缴费比例_菏泽生育保险待遇
一、菏泽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一)缴费原则。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和退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及比例。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医疗保险费执行同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0。3%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
(三)缴费方式。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二、菏泽生育保险待遇
(一)无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的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顺产22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4500元。多胞胎生产的,每多一胎增加补助200元。
(二)因治疗异位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前置胎盘、早期产后出血、胎盘早期剥离等生育并发症或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住院起付线执行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其支付比例为:起付线以上、30000元以内的,按85%支付;30001-50000元的,按90%支付。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和产前检查实行定额支付:怀孕4个月以下实施流产手术的5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实施引(流)产手术的1800元:取放节育环20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800元。
(四)产前检查项目包括B超、胎儿监护、妊娠检查等,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支付标准为500元。
(五)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支付生育医疗费补助。
三、菏泽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本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省驻菏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根据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关系,应到同级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资料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票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三)实施后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含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和组织机构码证书及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四)改制、变更或撤销的用人单位应在改制、变更或撤销后的30日内,持改制、变更或撤销的批文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改制、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五)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菏泽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基本情况变动申请表》,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手续时,同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增减手续。
(六)同一用人单位的不同类别职工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类别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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