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涉及生育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由生育保险来“买单”。此次调整将于近期实施,凡是6月1日(含)后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都可以按新标准执行。
此前,医改新政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进程,济南市医疗机构自6月1日起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生育手术费、剖宫产麻醉费执行新的标准。其中,一级护理费由9元/天调整为45元/天,二级护理费由6元/天调整为30元/天;床位费由30元/天调整为40元/天;顺产接生费由550元调整为960元;阴式产接生费由550元调整为960元,手术费由500元调整为650元,合计增加560元;剖宫产手术费由1000元调整为1350元,麻醉费增加220元,合计增加570元。
记者算了笔账,按上述调整,阴式产将增加662元:接生费、手术费增加560元;如住院3天,床位费、二级护理费增加102元。
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动增加了生育职工的医疗负担,其中顺产、阴式产、剖宫产分别增加512元、662元和764元。
为保障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不受价格调整影响,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也相应提高。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由1600元提高到2200元;阴式手术产由2000元提高至2700元;剖宫产由3800元提高至4600元。此外,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仍执行原标准,报销为300元。
按此标准,职工医疗负担不仅没增加,待遇还有提高。另外,此次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参保职工负担会进一步降低。对于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六个月以上无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也将按新标准一并提高。
乳腺癌等9病种费用降一半
除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提高外,济南对于乳腺癌、急性阑尾炎等9种疾病将试行“统筹支付额”和“个人支付额”的结算方式。据悉,9个病种的平均费用比之前降低了近50%,目前已确认26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单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9种疾病分别是乳腺癌、急性阑尾炎、单侧腹股沟疝、慢性胆囊炎或合并胆囊结石、下肢静脉曲张、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子宫平滑肌瘤、睾丸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等。
据了解,在试点医疗机构,这9种疾病将采取“统筹支付额”和“个人支付额”双定额结算方式,参保人个人负担部分将不设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