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召开的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了解到,针对城镇居民医保434.7万名参保人员,今年,我省将积极推进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真正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的目标。
近年来,我省加大生育保险参保力度,目前生育保险已基本覆盖规定职业人群。在此基础上,又不断提高生育保险报销水平,已基本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的目标。
按规定,职业人群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均为非从业人员(包括大中小学生),他们无法参加生育保险。为此,我省提出,将把城镇居民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也真正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惠民政策将在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调节,保持合理的基金结余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此外,我省年内还将落实国家出台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政策,尽快在各市出台实施方案,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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