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有效均衡了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矛盾,为妇女稳定就业撑起了保护伞。今年1至9月份,该市为2130名职工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津贴等生育费用1415.5万元。
迁安市自2008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为保障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和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几年来,迁安市不断加强生育参保扩面工作,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职工参保后享受产前检查费用、生育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以及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总人数9.4万人,今年前9个月完成生育保险费1126万元。
迁安积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不断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和降低企业负担。不断提高参保女职工享受待遇标准,增加产假及享受生育津贴,将生育保险费率从0.8%降低到0.5%。及时为生育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其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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