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问题编号为752583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下在国外生孩子的话,生育津贴怎么领取?需要什么证明资料,如何办理?另外在烟台的产前检查费用能否报销?我在公司休了158天的产假,公司一直按时为我缴纳生育保险。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在国外生育的只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待遇。需提交以下材料:1、生育服务手册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生育信息证明;2、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译文原件、复印件);3、住院病历复印件(译文)。目前,我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23号令,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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