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恩施州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结合我州实际,恩施州积极推行城镇
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可以有效提高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同时相关部门对生育保险体系政策更便于统一管理,也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一、市级统筹目标
恩施州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包括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决算、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基金共济。
二、市级统筹内容
(一)统一政策
分别统一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缴费、待遇、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缴费、待遇标准差异大的地方,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逐步统一,但缴费费率、待遇项目和报销比例要统一。
恩施州制定政策时要按照多层次、可选择的原则合理设置、简化参保缴费档次,简化参保缴费、报销结算等办法。
(二)统一服务管理标准
统一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办法和费用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在市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安装工伤辅助器具、进行工伤康复治疗,按同一统筹地区管理。
(三)统一基金预决算
以统一基金预决算制度为基础,实现基金统筹共济。基金统筹共济采取建立市州级风险调剂金模式。严格按《国务院关于试行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号)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预决算,强化预决算对基金收支的约束作用。实行风险调剂金模式的,由各县市编制预决算草案,报市州汇总审核;实行基金统一核算管理模式的,以市州为单位按规定编制预决算。
(四)统一经办流程
统一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工作标准、指标体系,统一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核定、基金记账分账、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稽核、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规范操作业务流程,统一账表卡册。
(五)统一信息系统
坚持数据向上集中、网络向下延伸,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根据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在市本级建立市州生育保险中心数据库、信息交换和结算平台,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实现纵向市州到所属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社区),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到定点服务机构、税务、财政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为生育保险服务、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