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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未交满一年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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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可待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限额报销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定额标准的80%”。
  网友问:因为社保未交满一年,生育保险改怎么报销?
 
  广州人社局回复:你好,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中的第二十七条:
 
  “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可待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限额报销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定额标准的80%”。
 
  小编解析:也就是说社保未交满一年的,可以等到交满一年后再申请报销。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三)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
 
  (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属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
 
  (七)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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