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80元至95元,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医疗补助金、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标准,也将相应提高。
据介绍,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目前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约为490万人。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09年10月起执行的,时隔1年多,河北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590元增至670元,提高80元;最低标准由385元增至480元,提高95元。调整后,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水平将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适应河北省从2011年1月起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需要,过去一个设区市的事业保险金最多执行4档标准,此次统一调整为2档标准,体现了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和保生活、促就业的主旨。
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相应调高
本月起,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医疗补助金、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标准也将随之上调。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医疗补助金领取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10%。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
个别未实行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政策的设区市,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失业保险金调整与物价有关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我省失业保险金调整与近期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也会对失业保险金的调整有一定的影响。
按照要求,各级失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度资金,准确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都能及时按照新标准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过程中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各设区市失业保险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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