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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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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截至2007年底达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的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就业对象均可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前段时间,丹东市对“4050”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进行补贴登记,许多“4050”人员都关心自己是不是也能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据介绍,丹东市“4050”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始于2006年,是根据省政府2006年1号文件精神:

  “对2007年底前,'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本人申报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暂定3年。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或续保,各级财政按所缴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同时,2009年6号文件也规定:“延续公益性岗位援助和'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援助政策。政策享受对象仍为截至2007年底达到'4050'年龄要求的就业困难对象。”

  也就是说,享受“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对象,仍然是截至2007年底达到“4050”年龄要求(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的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就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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