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价上涨形势下,南京的物价补贴发放范围将进一步扩容。南京市人社局昨天下发通知,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
从今年起,南京市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启动,和南京市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同步。当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当期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此后,在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达到3%及以上的月份每月发放物价补贴;而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时,停止发放物价补贴。
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物价补贴月标准,按照当月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1/12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启动后,每月25日向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当月的物价补贴。
有关人士介绍说,上述通知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因为去年最后三个月CPI都超过3%,所以南京本月将首次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这意味着当期在领失业保险金的3万余名失业人员将拿到当月物价补贴33.33元(南京城市低保标准400元×1/12)。
要注意的是,由于文件下发的比较晚,已经过了25日的物价补贴发放时间点,所以这笔钱将在本月底打到失业保险人员的账户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