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开始,该市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金额度将执行新的标准,具体金额将由过去的648元调整为760元,新增额度达到112元。
据介绍,今年1月30日,江门市发文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江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3元/小时。
江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广东省相关条例规定,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根据最新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相应由原来的648元/月调整为760元/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市、区要及时做好事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确保从今年3月1日开始,各市、区都要按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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