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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失业保险金什么人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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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进行征求公众意见,此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重新就业等5种情况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个人辞职,也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资格。此外失业后没钱缴纳医保费的,可直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1%

  江苏省失业保险基金,将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财政补贴等资金组成。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2%,参保人员缴费比例则为本人工资的1%。这意味着,缴费标准和现在一样,并无变化。目前全省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1794元,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每月至少要缴17.94元的失业保险费。由于南京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83元,南京的参保人每月则至少缴15.83元参保费。

  失业金不得低于低保金的1.3倍

  据业内人士介绍,失业保险金每月缴得越多,缴得时间越长,领到的失业金也就越多。征求意见稿规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据悉,这一规定对年龄较大的参保人员有倾斜。比如,南京职工许先生参加工作才2年,月收入2000元,失业后每月可以领取2000×40%=800元;如果参加工作已经12年,则是2000×45%=900元;若参加工作20年以上,则是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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