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口市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各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性补贴,最大限度使下岗失业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宣传、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细则,鼓励企业吸纳“4050”、夫妻双失业、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并与之签订劳动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社保补贴。
对灵活就业的困难群体,通过个人申报、街道、镇劳动保障平台审核公示、市就业办复核的方式进行逐一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缴费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保险的比例给予60%的社保补贴。
2004年以来,全市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共计3100万元,使5310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中受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