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包括领取人资格以及领取金额等,下面我们将介绍失业保险领取标准的相关知识:
失业保险领取金额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等。
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失业职工,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职工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最长的24个月,最短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给付期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给付期最长为24个月。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农民合同工,据其工作时间长短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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