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职工在失业期间通过社保资金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远远快于支出,资金结余越来越大。以开发区为例,2008年末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8549万元,到2009年末结存达到9469万元,而到了2010年末,这一数字变成了10860万元。由于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应有作用远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目前失业保险有两大功能,一是保障生活,二是促进就业。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也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保障范围过窄。基本上限于国有企业职工,大多数非国有企业的员工还没有纳入失业保险的范畴之内。失业保险金应逐渐扩大到全体国民,这样既有利于劳动者的流动,也有利于社会和谐。
其二,被救济人员领取的失业救济金过低。国际上,被救济人员平均领取的失业救济金一般为在职职工工资的50%以上,像德国达到了69%,而我国远远低于这一水平,只有2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还不到10%。
过低,则无法解决失业人员基本的生活问题,更谈不上通过教育、培训来实现再就业。
其三,管理费用过高,浪费严重。根据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2%,但实际数据显示,我国管理费用在失业保险基金中的比例高达20%以上,远远高于国际上3%-4%的水平。
失业保险金的大量闲置使得管理费用过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被遮掩。要提高失业保险金的使用效率,必须降低管理成本。
记者了解到,我国失业保险金的筹集渠道比较狭窄,失业保险金额尽管增长很快,但与需要失业救济的人群相比,依然有很大差距。即使这样,仍有大量资金闲置,无法得到充分利用,显然不利于我国解决失业者的再就业问题。
因此,必须对目前失业保险金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及时加以解决,以使失业保险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惠及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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