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起,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160元/月,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随着最低工资新标准的出台,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水涨船高”,从下月起,全市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到812元,医疗补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元,计划生育补助金标准提高到2436元。据悉,这次的调整幅度堪称历年最大。
失业城镇职工
每月多领139元
按照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来计算,下月起,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为1160元,失业保险金相应调整为812元。与目前实行的686元/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比,上调幅度达18.37%,上涨幅度创了历年来新高。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统筹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在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后,我市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标准也随之提高到每人每月82元。
“真是一个好消息!”昨天上午,记者在市就业局一楼大厅遇到了前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顾女士,当她听说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下月起上调的消息后,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前不久,她从一家服装公司离职,目前正在找新工作。
失业保险金从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以顾女士为例,她现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下月起即可按新标准享受失业保险金。812元的失业保险金加上82元的医疗补助金,她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每月可以领取894元,与现行标准相比,足足多领了139元。
一次性生活补助
也涨了
按政策规定,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由经办机构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其金额按照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确定。
缴费满1年、不足16个月的城镇职工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按新标准共计1624元,处于该缴费年限段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则可以一次性领取补助650元。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保险必须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生育补助金标准
提高到2436元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计划生育补助金按相当于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确定,在这次调整中,计划生育补助金标准涨到了2436元。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失业一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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