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全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统一上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公布调整方案,全市各地失业保险待遇至少调高35%,符合条件的1.4万余失业人员即日起可申领。
按照调整方案,市本级、市辖区、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发放标准由640元调整为864元,增幅35%,中牟县由560元调整为864元,增幅54%。 据介绍,这是自1986年我市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而在历次调整中,今年全市调整幅度最大。
据统计,全市符合本次调待范围的失业保险人员约有1.4万,昨日起,相关人员可前往所属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签字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将于月底前拨付到账。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类失业人员可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补贴、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本月起也都随之按比例上调。其中,2011年10月1日前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需要补发的,仍按调整前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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