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了调整后的新低保标准,其中江南八区城市低保标准涨至500元。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新低保标准于7月起执行,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下限和物价补贴也将随之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本月,南京主城区低保标准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后,失业人员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起步标准也将由原来的520元提高到650元,提高了130元。据统计,目前南京市本级在领失业人员为4.4万人,其中有超过30%的人员是按照失业金起步标准领取的,这些人多为临近退休的大龄失业者。
另外,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今年南京市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物价补贴月标准,按照当月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1/12确定。今年前6个月,在领失业保险金的4万余名失业人员每个月都拿到当月物价补贴33.33元(原南京城市低保标准400元×1/12)。本月起,失业人员的物价补贴标准也跟着提高了,7月的物价补贴为41.67元,这笔钱将在本月25日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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