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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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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海省按国家规定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20元。
   为了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和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青海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职工年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日前决定从12月1日起同时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青海省政府制定下发的文件规定,西宁市、海东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90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20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760元提高到91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30元;海西州、玉树州、果洛州: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770元提高到92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为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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