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12.2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22.3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7.03万人。仅今年1———10月,已支付医疗待遇3.18亿元、生育待遇537万元、失业待遇1657.96万元。三项保险对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实行市区统筹外,医疗、失业、生育三项社会保险均为县(区)级统筹,基金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和调剂功能弱,一旦发生重疫情事故,或因经济形势波动出现大量职工失业等特殊情况,相关社保基金将难以承受,不利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目前因市内各统筹区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和待遇标准不统一,市区同城待遇存在一定差距,群众享受的经办服务不均等等,这些都迫切需要将保险统一到较高水平的市标准上来,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可及的社保公共服务。
据了解,关于宿迁市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计划于2012年1月1日实施;宿迁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计划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