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全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增强失业保险调剂互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从本月起,齐齐哈尔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将实行分级征收、统一管理,统一缴拨、统一支付、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形成市级主管、县级分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
据了解,近些年,我市每年都有1万名左右的失业人员享受国家的失业保险待遇。但市区与所辖县享受待遇情况不均衡,外县(市)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弱于市区。为进一步保障全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增强失业保险调剂互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此方案已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方案实施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将实行分级征收、统一管理,统一缴拨、统一支付、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形成市级主管、县级分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 方案的实施,是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就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将使全市履行缴费义务的失业人员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和基金监管制度,使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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