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的流程及相关事宜
问:
失业金如何领取?领取是怎样一个流程?是需要单位先办理减员再办失业金领取的事宜吗?
答案:
1.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职工须持《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职工本人须持《劳动保险手册》或(保险卡、投保明细单)、身份证、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的有效期:自签定《终止劳动合同书》之日起,60天内办理。
(4)失业救济金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且当月失业救济金当月领取,过期视同职工本人放弃。因病或就职前外出培训不能按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须持有关住院、病情证明或相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领取事宜。
(5)若职工在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应立即通知社保机构,并于工作之月终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否则,有权责令其退回多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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