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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等指标年内实现实名制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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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在2012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记者今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了解到,为了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实名制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自治区制定《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年内,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小额贷款人员5项指标将实现网上运行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在2012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实行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能有效掌握各类人员实际就业状况,动态反映就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就业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区今年《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累计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其中:前三类人员发证率要达到100%,发放总人数达到100万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发证达到100万以上(重点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目前,内蒙古在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进行试点,3个盟市在原采集录入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实名制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共为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累计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44万本以上,其中包头市17万本、呼伦贝尔市23万本、兴安盟4万本;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共发放58万本以上,其中包头市30万本、呼伦贝尔市21万本、兴安盟7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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