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鹤壁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日前出台。12月起,鹤壁市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鹤壁市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失业保险保障功能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鹤壁市于近日出台《鹤壁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没有工资基数或缴费工资基数无法确定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据鹤壁日报消息,失业保险基金可在全市范围内按比例调剂使用,以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支付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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