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
问:我是南岸区广阳镇原重庆造船厂的一名失业人员,1999年年底与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及进再就业中心协议等。2009年年底听说政府出台了一个与失业人员相关的缴纳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春节过后就去当地政府的社保所去打听,回复说不知道此事,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失业人员都知道有这个政策,而作为政府的专职人员却不知道。到今年五一节过后,终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确有此政策,但需要相关的手续。于是按照政策的要求我去完善了所有的手续,等候社保所的音讯。6月份传来的消息是失业证过期,不能办理,需要去重新培训换取新的失业证,但是今年的培训名额已满,要等到明年。搞笑了,才6月份就可以预定今年不再培训?今年的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我怎么去使用?请有关领导去过问一下。毕竟失业人员的处境是很困难的。
回复:
经查,根据渝人社发[2010]1号关于印发解决国有企业部分困难“双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区各街镇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登记办理。您母亲于6月底到广阳镇社保所为您办理登记,由于资料不齐,她补齐资料后于7月到广阳镇社保所进行了登记。广阳镇社保所已于8月2日将您及其他27人所有资料上报区就业局审批,现正在审批之中。
关于反映有关失业证的办理问题。经了解,因您1999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了下岗失业证,之后从未到社保所进行年审,按照相关规定您所持有的失业证已为无效证件。对此,广阳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回复如需重新办理失业证,需要重新进行失业登记并参加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今年广阳镇组织的失业人员培训班已经培训完毕,您可以登记后到区就业局培训科参加培训或等明年参加广阳镇的培训。
以上回复广阳镇工作人员已与您在电话中进行了沟通,如有不详之处,您也可向广阳镇咨询。联系电话:624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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