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南京失业保险金每月至少520元
新政出台,是否会改变缴费标准?按照《规定(草案)》,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标准和以前一样,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2%,个人为本人工资的1%。
《规定(草案)》明确,失业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其中,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50%确定。
以南京职工张某为例,假设他缴费满6年,工资2000元,9月份失业后每月可领2000×40%=800元失业保险金;如果缴费10年以上,则是900元,缴费20年以上,则是1000元。由此可见,失业待遇与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紧密挂钩,缴费工资越高,参保时间越长,待遇越高。
记者发现,失业保险金的下限规定提高了。原来是规定“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在则是“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南京为例,今后失业保险金每月最少也有400(目前南京城区的低保标准)×1.3=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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