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按照文件要求,荆州市中心城区(含荆州开发区、沙市区、荆州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525元/月调整为630元/月。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484元/月调整为525元/月。新标准本月开始正式实施。
目前,荆州市市直正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达1625人。
据了解,荆州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县市为每人每月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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