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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提高到51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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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全省最低工资类区相挂钩,一类区为430元/月、二类区为400元/月、三类区为370元/月、四类区为345元/月。至2010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6723人

  据悉,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患病申领医疗补助金改为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甘肃省人社厅厅长庞波介绍,甘肃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患病医疗待遇有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现行门诊医疗补助不分类区每人每月15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未参加医疗保险或已中断医疗保险患严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和抚恤金调整为与在职职工死亡同等待遇

  据了解,甘肃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待遇包括两部分,一是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二是一次性抚恤金。甘肃省现行标准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分别为4000元和2000元。

  本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并调整为在职职工死亡同等待遇,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正常死亡后其遗属安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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