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上海市失业保障管理中心金山分中心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704号电话:57317209
办理时限:
从失业保险登记到申领,符合条件的,自收取资料之日起15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区、县为上午8:30-下午4:30
办理内容: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申领事宜,对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标准;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费用补贴,受理失业职工跨省市的失业保险费转移。
办理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按照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程序:
(一)核定:
1、失业职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登记,然后进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保险登记由本人履行,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服务所同意;
3、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失业保险申领;
4、失业保险申领由本人在约定的日期,携《劳动手册》到户籍所在区职业介绍分中心,在接受职业指导员职业指导,并有求职要求的前提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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