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5年间,邢某利用担任五指山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业务员、股长之便,伙同时任五指山市就业局会计、出纳的唐某,先后违规为下岗工人曾某某等六人办理失业保险金。办理过程中,先由邢某向征稽局征收社保费的电脑系统中虚构录入曾某某等六人缴交失业保险费记录,并打印出他们的虚假缴交失业保险费清单,然后与唐某勾结,将清单、个人档案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提供给就业局相关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最后,就业局根据提供的虚假材料,计算出曾某某等六人的失业金为46776元。随后,这笔钱被邢某、唐某分别冒名领走。之后,邢某采用同样手段,以他人的名义,骗取、侵占失业金4080元。
日前,邢某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