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日召开的山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从去年4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山西省7万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平均每人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增加66元,医疗补助金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10%按月发放。
去年4月1日,山西省已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720元、二类680元、三类640元、四类600元,依次调整为一类850元、二类780元、三类710元、四类64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西省决定相应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该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左右确定,将四类标准依次调整为一类600元、二类550元、三类500元、四类450元,分别比调整前提高90元、70元、50元和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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