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为扩大照顾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减轻其子女就学负担,台“行政院劳委会”将于周三(15)日起受理申请失业劳工子女2011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补助,截至3月20日止。独力负担家计或家中就读大专校院子女人数有2名,加给20%的补助。
据报道,“劳委会”劳工福利处长孙碧霞指出,失业民众只要非自愿离职失业达1个月以上,请领失业给付一个月以上,且与配偶的2010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114万元以下,即可提出申请。
至于补助标准,每名公立高中职学生3000元、私立高中职学生5000元,公立大专院校5000元、私立大专校院10000元。
同时对独力负担家计如离婚、丧偶、配偶为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导致无法工作等,或家中就读大学的子女数有2名或以上者,加给20%补助即公立高中职3600元,私立高中职6000元,而公立大专校院6000元,私立大专校院为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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