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将对在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悉,这是我市首次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七区每人每月42.6元,五市每人每月39.1元,受惠的失业人员共计有35807人。
据悉,从2012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我市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该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11年全年我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1%,符合发放条件。
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符合发放条件,目前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价格临时补贴将随同当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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