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7月起,济宁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及梁山六县每人每月500元。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7月起,济宁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及梁山六县每人每月500元。据了解,这已经是2007年来济宁市第五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济宁市就业办公室失业科朱大鹏科长告诉记者,此前济宁市两区、三市、微山县失业职工每人每月的失业金为430元,其他六县的为380元。在综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政府决定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经过这次调整,济宁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530余元,每人每月比原来标准平均增加120元,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增幅达到24%以上。
据了解,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了对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力度,每年的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都持续增长,基金保障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目前,该市约有2万余名失业职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了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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