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领取失业金期间,还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而且个人不用掏钱。昨天,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而且医保关系可以转移。
参保缴费
参保个人不用缴钱
《通知》明确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保参保接续手续。
据了解,目前,杭州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约1万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但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杭州市区户籍人员,还要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最低缴费标准确定。
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至参加职工医保期间,中断参保的,可以补缴职工医保费,但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
据杭州市就业局介绍,杭州目前的政策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体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按失业金的10%补贴,也就是每月104.8元;没有参加的,补贴5%,约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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