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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的费用从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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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制收支预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单位的收支预算。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本单位的支出预算中列支,列入社会保险费支出科目。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应该参加失业保险。

  在我国,由于事业单位比较复杂,经费来源不一样,所以,国家对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资金来源非常重视。

  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发文来解决这一问题。1999年,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和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其支出预算中列支。2000年,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再次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规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一核算与管理。

  因此,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所有收入(含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含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编制收支预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单位的收支预算。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本单位的支出预算中列支,列入社会保险费支出科目。

  这些规定说明,无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都需要列入预算盘子,列入预算支出科目下的"社会保险费"科目,而不是单独向财政申请追加资金,也不是财政单独下拨一份失业保险费。

  因此,事业单位缴费资金来源于财政,关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自己在编制预算时,一定要把失业保险费列进去。至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只能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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