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将从7月1日起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成为全省首个率先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城市。并设立调剂金,作为市级统筹基金的过渡性资金。
在市级统筹的基金筹集调剂方面,市本级、县区按当年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的10%按季上交省失业保险调剂金,县区按照当年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的30%上交南昌市调剂金,实行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据了解,在我市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后,各县区失业保险基金当年如出现发放缺口的,先使用同级的历年滚存结余基金。仍有缺口的,可向市级申请调剂;如还有缺口,市级向省级申请调剂。(本文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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