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待遇:
(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2)一次性优抚金(抚恤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非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可否选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
可以。
1、可选择在本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领取;
2、可选择回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其失业保险待遇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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